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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化股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26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现有公司
总股本 150,673,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4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0,269,200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0,673,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50,673,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10,942,2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6 月 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
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
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限
                      本次变动前              制性股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
通股(或非       37,148,369     24.66%        14,859,348   52,007,717   24.66%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6,880,369     24.48%        14,752,148   51,632,517   24.48%




                                          2
股权激励限
                    268,000          0.18%        107,200          375,200         0.18%
售股

二、无限售
                 113,524,631        75.34%       45,409,852 158,934,483           75.34%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50,673,000          100%       60,269,200 210,942,200             100%
    注:上表中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有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变动数、本次变动后股数

可能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不同股份性质股份数据存在差异,实际以届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10,942,200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6509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作出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数量及回购价格、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
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旭
     咨询电话:0514-82659030
     传真电话:0514-82659007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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