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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化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1-12-03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披露了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号),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
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3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6 %;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本次拟
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80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9%(说明: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详见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号。因此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
人徐长俊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3,29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 1.56%;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本次拟 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调整为不超过
2,52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1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的
《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例
  徐长胜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7 月 13 日     19.97     920,640       0.43%


                                         1
                                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1 年 11 月 2 日
  徐长俊     集中竞价交易       至 2021 年 11 月       22.15        59,160           0.03%
                                      25 日
                                2021 年 11 月 22
  杨思学     集中竞价交易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0.39       180,000           0.08%
                                      25 日
                               2021 年 7 月 13 日
  杨思杰     集中竞价交易       至 2021 年 11 月       21.27       311,900           0.15%
                                      25 日
                        合计                          1,471,700     0.69%
    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本次减持的股份,系
公司首发前取得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 次 减 持 前, 徐 长 胜及 其 一 致行 动 人 徐长 俊 、 徐长 征 合 计持 有 公 司股 份 数 量
11,763,507 股(其中:徐长胜 11,259,507 股、徐长俊 490,000 股、徐长征 14,000 股;
徐长俊、徐长征与徐长胜系弟兄关系),占公司总股本的 5.5260%;杨思学及其一致行
动人杨思杰、陈明持有公司股份 9,126,285 股(其中:杨思学 8,609,098 股、杨思杰
511,587 股、陈明 5,600 股;杨思杰与杨思学系兄弟关系,陈明系杨思学配偶的兄弟),
占公司总股本的 4.2871%。
    本 次 减 持 后, 徐 长 胜及 其 一 致行 动 人 徐长 俊 、 徐长 征 合 计持 有 公 司股 份 数 量
10,783,707 股(其中:徐长胜 10,338,867 股、徐长俊 430,840 股、徐长征 14,000 股;
徐长俊、徐长征与徐长胜系弟兄关系),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57%;杨思学及其一致行
动人杨思杰、陈明持有公司股份 8,634,385 股(其中:杨思学 8,429,098 股、杨思杰
199,687 股、陈明 5,600 股;杨思杰与杨思学系兄弟关系,陈明系杨思学配偶的兄弟),
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60%。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2
徐长胜及
         合计持有股份           11,763,507 5.5260%      10,783,707   5.0657%
其一致行
动人徐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49,507 5.5194%      10,775,307   5.0618%
俊、徐长
  征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000    0.0066%       8,400      0.0039%

杨思学及合计持有股份            9,126,285   4.2871%     8,634,385    4.0560%
其一致行
动人杨思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63,862   1.2514%     2,177,562    1.0229%
杰、陈明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62,423 3.0358%       6,456,823 3.0331%
    注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因此前述“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中股数系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数量(公告编号:2021-046 号)。
    注 2:2021 年 6 月 23 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上市,授予徐长
胜的一致行动人徐长征 8,4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1-056 号)。
    注 3:2021 年 7 月 13 日,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徐长胜的一致行动人徐长征及杨思学的一致行动人陈明各持有的 5,600 股限制性股票
上市流通(公告编号:2021-065 号)。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本次减持未违反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与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
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3、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不是公司的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本次
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出具的《股份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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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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