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已于 2022 年 6 月 6 日以公告的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6 日。现 场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公司大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于子洲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监事现场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未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列席会议并进行了见证。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100,439,11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18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97,690,80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89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748,3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9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31,754,061 股,占上市公 1 司总股份的 14.91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29,005,7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625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2,748,3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910%。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1.01 选举于子洲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439,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1,754,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于子洲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郝巧灵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439,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1,754,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郝巧灵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史永兵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439,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1,754,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史永兵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吴达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439,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1,754,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吴达明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1.05 选举徐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439,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1,754,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徐峰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毕继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439,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1,754,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毕继辉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2.01 选举梁永进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439,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1,754,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梁永进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何权中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439,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1,754,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何权中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朱晓涛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439,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1,754,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朱晓涛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3.01 选举郝斌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439,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1,754,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郝斌先生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华萍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439,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1,754,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华萍女士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以视频方式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