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二二年度 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1422号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晨化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晨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 第 1 页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晨化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晨化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晨化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第 2 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晨化股份公司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鉴证报告 第 3 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 号)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57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64,25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9,000,000.00 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人民币 235,25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曹甸分理处的 10167401040006115 专户 128,160,000.00 元、汇入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曹甸支行的 3210230241010000205274 专户 67,030,000.00 元、汇入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的 32050174743600000356 专户 40,060,000.00 元,另扣减中 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7,030,000.00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18,22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09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64,250,000.00 减: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46,030,000.00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218,220,000.00 减:募投项目款项(注 1) 184,999,457.98 专项报告 第 1 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21,111.96 减:转入一般存款账户(注 2、注 3) 2,040,109.00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 1,610,223.66 加:投资收益-理财产品收益 17,326,640.91 加:一般存款账户转入(注 3) 2,020,0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2,116,185.63 其中:购入理财产品 32,000,0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116,185.63 注 1: 减:“募投项目款项”包含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支付 工程款 85,223,663.28 元,使用 49,775,794.70 元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款项。 注 2: 2017 年 3 月,公司将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甸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 20,109.00 元 利 息 转 入 公 司 一 般 存 款 账 户 后 注 销 了 该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 3210230241010000205274)。 注 3:(1)2019 年 8 月公司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收到从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误转入的资金 200.00 万元,2019 年 9 月公司子公司将该笔 200.00 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退转到公司一般存 款账户。 (2)2019 年 1 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购买中航证券安心投 180 天 242 号收益凭证,该笔闲置募集资金转入证券账户后实际购买该理财产品 998.00 万元,故公 司将证券账户 2 万元多余资金又退转到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2,116,185.63 减:募投项目款项 17,491,886.75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2,185.90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 39,604.11 加:投资收益-理财产品收益 1,690,041.13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6,351,758.22 其中:购入理财产品 15,000,00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351,758.22 专项报告 第 2 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 了具体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7 年 2 月 17 日本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 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 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3 月 7 日本公司、淮安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晨化”)与中航证 券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于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 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曹甸分理处募集资金专户,其账号为: 10167401040006115(已注销);开设了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甸支 行募集资金专户,其账号为:3210230241010000205274(已注销);开设了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其账号为:32050174743600000356。 淮安晨化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曹甸分理处募集资金专户,其 账号为:10167401040006123。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放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 32050174743600000356 募集资金专户 16,723,348.5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曹甸分理处 10167401040006123 募集资金专户 4,628,409.63 东莞证券“月月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赢”38 号收益凭证 东莞证券“月月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 赢”40 号收益凭证 合计 / / 36,351,758.22 专项报告 第 3 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的实施 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以“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 之总投资 12,816 万元中的 5,900.45 万元投入全资子公司淮安晨化,即由公司实施年 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项目建设,由淮安晨化实施年产 15,000 吨烷基糖苷项目建设。 其中,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淮安晨化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宝应县曹甸镇 镇中路 231 号变更为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和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实联大 道 15 号。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中的“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主 体及实施地点并以“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之 总投资 12,816 万元中的 6,915.55 万元投入淮安晨化,实施主体由公司和淮安晨化共 同实施变更为淮安晨化实施,即由淮安晨化再实施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项目。 实施地点由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和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实联大道 15 号 (即淮安晨化住所)变更为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实联大道 15 号。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变更为“研发大楼项目”, 实施地点由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即公司住所)变更为宝应县安宜镇三里村 (淮江大道西侧、康城路南侧)。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专项报告 第 4 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3 日 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 币 1,500.0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报告期内使 用首次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期年化 是否 序号 签约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收益率 赎回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 联储证券【储金 1 号 173 1 500.00 2021/1/15 2022/1/11 4.10% 是 公司 期】收益凭证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 联储证券【储金 1 号 214 2 1,000.00 2021/7/29 2022/1/24 3.70% 是 公司 期】收益凭证 中航证券安心投 180 天 527 3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500.00 2021/7/29 2022/1/24 3.45% 是 号收益凭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 4 德邦兴锐 53 号收益凭证 1,200.00 2021/11/26 2022/11/20 4.20% 是 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民享 182 天 220124 固定 5 1,000.00 2022/1/25 2022/7/25 3.50% 是 公司 收益凭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 6 德邦兴锐 56 号收益凭证 1,000.00 2022/1/27 2022/7/25 3.8% 是 公司 专项报告 第 5 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预期年化 是否 序号 签约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收益率 赎回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 联储证券【储金 1 号 237 7 1,000.00 2022/1/28 2022/7/25 3.80% 是 公司 期】收益凭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 8 德邦兴锐 60 号收益凭证 1,000.00 2022/8/3 2022/11/2 3.50% 是 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 9 德邦兴锐 61 号收益凭证 1,000.00 2022/8/4 2022/11/3 3.50% 是 公司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 东莞证券“月月赢”38 号收 10 1,000.00 2022/12/01 2023/2/28 1%-5% 否 公司 益凭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 东莞证券“月月赢”40 号收 11 500.00 2022/12/8 2023/3/7 1%-5% 否 公司 益凭证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及子公司的非募集资金账户。2022 年 度公司及子公司共使用 9,305,287.46 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及子公司的非募集资金账户。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具体原因 由于客观因素公司研发大楼项目的建筑及装潢进度受到影响,未能达到计划 进度。目前研发大楼主体建筑已封顶,项目实施人员正在加紧实施装潢工作。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大楼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33)及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专项报告 第 6 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研发大楼装潢进度受到影响,但目前研发大楼主体建筑已竣工,公司项 目实施人员正在加紧实施装潢工作。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研发大楼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及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2、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 完整的情形。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专项报告 第 7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8,22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491,886.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06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2,491,344.7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36%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性是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资进度(%) 否发生重大变 (含部分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3)=(2)/(1)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否 128,160,000.00 128,160,000.00 3,588,656.17 118,817,379.15 92.71 56,879,970.55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 其中:(1)年产 15,000 吨烷基糖苷项 59,004,500.00 59,004,500.00 60,956,016.85 103.31 2019 年 3 月 30 日 18,404,940.35 是 否 目 (2)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 38,475,030.20 69,155,500.00 69,155,500.00 3,588,656.17 57,861,362.30 83.67 2021 年 8 月 31 日 是 否 项目 2、研发大楼项目 是 40,060,000.00 40,060,000.00 13,903,230.58 33,673,965.58 84.06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3、补充营运资金 否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对照表 第 1 页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18,220,000.00 218,220,000.00 17,491,886.75 202,491,344.73 92.79 合计 218,220,000.00 218,220,000.00 17,491,886.75 202,491,344.73 92.79 56,879,970.55 公司研发大楼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1、由于客观因素公司研发大楼项目的建筑及装潢进度受到影响,未能达到计划进度。目前研发大楼主体建筑已封顶, 项目实施人员正在加紧实施装潢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 大楼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公告编号:2021-033)及相关会议决议公告。2、公司研发大楼装潢进度受到影响,但目前研发大楼主体建筑已竣工,公司项目实施人员正在加紧实施装潢工作。公 原因(分具体项目) 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大楼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及相关会议决议 公告。 公司厂区地处扬州市宝应县曹甸镇,缺乏地理位置优势,为完善公司整体规划布局,公司一直找寻机会将研发办公场所变更至更具交通优势的区位,因此该项目一直 未予实施。变更后公司建设建筑面积为 16656 平方米的研发大楼,主要为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节省管理成本,提高公司的研发技术水平和整体营运管理水平,提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有利于发挥公司在县城的区位及交通优势,完善公司整体规划布局,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 影响。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变更为研发大楼项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及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1、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以“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 之总投资 12,816 万元中的 5,900.45 万元投入淮安晨化,即由公司实施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项目建设,由淮安晨化实施年产 15,000 吨烷基糖苷项目建设。其中,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淮安晨化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变更为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和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实联大道 15 号。 2、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以“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之总投 资 12,816 万元中的 6,915.55 万元投入淮安晨化,实施主体由公司和淮安晨化共同实施变更为淮安晨化实施,即由淮安晨化再实施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项目。实施 对照表 第 2 页 地点由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和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实联大道 15 号(即淮安晨化住所)变更为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实联大道 15 号。 3、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变更为“研发大楼项目”, 实施地点由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即公司住所)变更为宝应县安宜镇三里村(淮江大道西侧、康城路南侧)。 “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变更为“研发大楼项目”;项目总投资额 4,006 万元变更为 10,918 万元,其中:使用原“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对应的全部募集资金 4,006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自筹 6,912 万元。相关议案已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不适用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2022 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635.18 万元中(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用于购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500 万元,存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宝应支行曹甸分理处专项账户 10167401040006123 上的资金为 462.85 万元、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专项账户 32050174743600000356 上的资金为 1,672.33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对照表 第 3 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入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化 研发大楼项目 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 40,060,000.00 13,903,230.58 33,673,965.58 84.06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合计 40,060,000.00 13,903,230.58 33,673,965.58 84.06 公司目前厂区地处扬州市宝应县曹甸镇,缺乏地理位置优势。公司拟新建研发大楼项目并变更项目实施地点,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 研发技术水平和整体营运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并且新的项目实施地点功能配套完善、 物流运输便捷、区位优势明显,有利于发挥公司在县城的区位及交通优势,完善公司整体规划布局,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变更为“研发大楼项目”,实施地点由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即公司住所)变更为宝应县安宜 镇三里村(淮江大道西侧、康城路南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均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 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及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1、由于客观因素公司研发大楼项目的建筑及装潢进度受到影响,未能达到计划进度。目前研发大楼主体建筑已封顶,项目实施人员正在加紧 实施装潢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大楼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及相关会议决议公告。2、公司研发大楼装潢进度受到影响,但目前研发大楼主体建筑已竣工, 情况表 第 1 页 变更后项目拟投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入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化 公司项目实施人员正在加紧实施装潢工作。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大楼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及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情况表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