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9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
员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具
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公司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聘任的有关提名、
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董事会形成的选举和聘任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沈田丰:______________
何祖源:______________
张 敏: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