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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瀚微: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2-03-18  

                        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23122            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南》”)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
职务;
    (2)公示时间:2022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
    (3)公示方式:内部公示;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异议反馈;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
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