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瑛)2022-04-15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方瑛,作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
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公司召开董事会 6 次、股
东大会 2 次,本人参加了上述会议。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
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
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对下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1、2021 年 6 月 1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相
应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2、2021 年 8 月 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3)关于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4)关于变更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2021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3)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7)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
4、2021 年 10 月 1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5、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关于变更会计估计。
6、2021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
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
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建议等,不断推动完善公司考核和激励机制。
四、对公司调研考察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多次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
及项目进展情况;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听取公司
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的汇报;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
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向董事会、管理层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1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切实履行保
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
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与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充分沟通与合作,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述职人:方瑛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