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华泰联合证券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1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富瀚微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259 号文)同意注
册,公司发行面值总额为 58,119.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8,119.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150.09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6,968.91 万
元。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08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
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
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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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
民币 25,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
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存款类
产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期限
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进
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
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
议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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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
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
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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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
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本次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
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营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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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薛 峰 邹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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