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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瀚微:关于注销2020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码:2022-036
债券代码:123122          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3 月 13 日至 2020 年 3 月 22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已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 89.63 元/股;原激励对象中有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激励对象由 100 名调整为 92 名,授予期权数量由 497,000 份调整为
817,200 份。
    7、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
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8、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修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
批准。
    9、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0、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及调整相应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业绩考核结果及员工离职公司合计
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 26,775 份,注销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减少为 691,432 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90 名调整为 89 名。
另因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减少为 1,036,790 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
    11、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由于 4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对其持有的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中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7,450 份予以注销;注销后,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9 名调整为 85 名。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2、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名员工因个
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049
份予以注销,注销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84 名,
未行权期权数量为 849,194 份。
    (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180 万
份,其中首次授予 150 万份,预留 30 万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61
人,行权价为 123.72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本计划原确定的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61 名调整为 159 名,2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股票
期权份额由董事会重新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总数量保持不变,仍为 18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仍
为 150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仍为 30 万份;同意以 2021 年 3
月 16 日作为本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 15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在股份登记过程中,公司首次授予涉及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自愿放弃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并办
理完成股票期权登记的人数为 157 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7 万份。
    7、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及调整相应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中 2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7,400 股予以
注销,注销后,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0,000 股减少为 1,452,600
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157 名调整为 155 名;另因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23.72 元/股调整为 82.44 元/股,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52,600 股调整为 2,178,149 股,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 300,000 股调整为 449,844 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由于 6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对该 6 人持有的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3,878 股予以注销;对其中 4 人持有的 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7,450 股予以注销;注销
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178,149 股减少为
2,114,271 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55 名调整为 149 名。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43 名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的 449,800 份股票期权,未授予的 44 份作废,行权价格为 169.21 元/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 名员工、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分别
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0,140 份、9000 份予以注销。注销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49 名调整为 146 名,未行权期
权数量为 2,084,131 份,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3
名调整为 42 名,未行权期权数量为 440,800 份。
   二、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因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049 份予以注销,
注销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84 名,未行权期权数
量为 849,194 份。
   (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 名员工(含上述 1 名
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 30,140 份予以注销,注销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人数由 149 名调整为 146 名,未行权期权数量为 2,084,131 份。
    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000 份予以注
销,注销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3 名调整为
42 名,未行权期权数量为 440,800 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 2020 年、202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 2020 年、202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已获得股东大会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202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
同意上述注销。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