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华泰联合证券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04-1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富瀚微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进出口业务中的汇率风险等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
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
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能进一步提高公
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
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外
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0 万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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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
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交易对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及利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
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及利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及利率波
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
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
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及利息损失,从而造成公
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
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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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
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
的执行;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
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财务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5、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
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
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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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
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
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
可行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
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总
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
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
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
程。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制度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制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和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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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薛 峰 邹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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