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敏)(已离任)(更新后)2022-04-15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敏,作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
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止)公司召开董事会 6 次、股
东大会 3 次,本人参加了上述会议。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
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
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1 年度,公司上述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
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对下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及部分事前认可意见:
1、2021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
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2021 年 1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
3、2021 年 2 月 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1)关于收购眸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32.43%股权暨关联交易;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4、2021 年 3 月 1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1)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2)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5、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关于
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4)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6)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9)关于公司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10)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关于注销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12)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符合行权条件;
6、2021 年 5 月 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
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
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建议等,不断推动完善公司考核和激励机制。
四、对公司调研考察情况
2021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现场走访等方式对公司进行调研考
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
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
情况及资料,并及时了解、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信息及市场与环境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工作
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
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保证信息披露工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人认真核查与监督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业务发展情况及其它相关事项,
做出了公正、客观的判断。同时积极关注市场动态,不断学习监管精神,尤其是对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
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持续依法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规范运作进行监督,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
责。
六、参加培训情况
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更新,此外,
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同时,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加强自身学习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它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人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充分沟通协作,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具有建
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述职人:张敏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