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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瀚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09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谨慎
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均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等详细信息,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胜任公司相应职务。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杨小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万建军
先生、高厚新先生、李源先生、刘文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冯小军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文军:______________



方 瑛:______________



张占平: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