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5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
正、谨慎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
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且已获得股东大会授权,调整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文军:______________
方 瑛:______________
张占平: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