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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瀚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30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富瀚微
保荐代表人姓名:薛峰                               联系电话:021-38966589
保荐代表人姓名:邹晓东                             联系电话:021-3896692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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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股份回购承诺:富瀚微、杨小奇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分红承诺:陈春梅、龚传军、何辉、杰智控股、
                                                        是                   不适用
上海朗瀚、上海腾瀚、万建军、杨小奇的承诺
3.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陈春梅、陈晓春、冯小军、高厚新、龚虹嘉、何辉、          是                   不适用
何祖源、杰智控股、沙重九、沈田丰、汤勇、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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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军、谢煜璋、杨小奇、张敏、庄思宏的承诺
4.股份减持承诺:杨小奇、万建军、上海朗瀚、上
                                                        是                   不适用
海腾瀚、杰智控股、陈春梅、何辉的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冯小军、高
厚新、龚虹嘉、何祖源、沙重九、沈田丰、万建军、          是                   不适用
谢煜璋、杨小奇、张敏的承诺
6.其他承诺:陈春梅、陈晓春、冯小军、高厚新、
龚虹嘉、何辉、何祖源、杰智控股、沙重九、富瀚
微、上海朗瀚、上海腾瀚、沈田丰、汤勇、万建军、
谢煜璋、杨小奇、张敏、庄思宏的承诺;陈春梅、            是                   不适用
龚传军、杰智控股不谋求控制的承诺;杨小奇、东
方企慧、陈春梅、龚传军关于可转债减持的承诺;
富瀚微股权激励的承诺
注:上表中承诺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招股说明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
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无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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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22 年 8 月 30 日
                        薛   峰




                         邹晓东                               2022 年 8 月 30 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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