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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瀚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基于我们的独
立判断,现对相关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2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审阅
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的独立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获得股东大会授权,调整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票期权按照相关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实施注
销。
    四、关于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为留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缓解员工首次购房时的经济困难,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控股子公司作为员工购房借款的适用范围,并对
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进行相应修订。我们同意公司对《员工购房借款
管理办法》对此作出修订并作为日常操作的指导依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文军:______________


方   瑛:______________


张占平:______________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