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22-089
债券代码:123122 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41 名,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为 205,817 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9%,行权价格为 88.89 元/
份。
2、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方式,且需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际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18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150万份,预留30万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61
人,行权价为123.72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9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并办理完成股票期权登记的人数
为 157 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7 万份。
7、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及调整相应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 名
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7,400 份予以注销,注
销后,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0,000 份减少为 1,452,600 份,激励对
象人数由 157 名调整为 155 名;另因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23.72 元/股调整为 82.44 元/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数量由 1,452,600 份调整为 2,178,149 份,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000 份调
整为 449,844 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的 449,800 份股票期权,未授予的 44 份作废,行权价格为 169.21 元/份。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
10、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因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
象中 1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分别对其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 30,140 份、9000 份予以注销,注销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49 名调整为 146 名,未行权期权数量为 2,084,131 份;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3 名调整为 42 名,未行权期权数量为 440,800 份。同
时,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21,032 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
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2、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82.44 元/股调整为 43.23 元/股,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962,352 份调整为 3,728,468 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69.21
元/股调整为 88.89 元/股,预留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40,800 份调整为
837,520 份。
13、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5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名员
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分别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 61,964 份、14,250 份予以注销,预留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823,270 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4、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第一期成就数量。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
成日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因此,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届满。
2、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公司未发生任一事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项,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事项,满足行权条件。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1 年经审计营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业收入为 17.17 亿元,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比 2020 年 增 长
2、根据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当年营业收入较 2020 年营业收入增 181.36%,本期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的标
长率 R),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励对象的标准系数来确定本期可行权的股
准系数为 1。
票期权
2021 年
20%>R 15%>R 10%>R 5%>R≥
业 绩 完 R≥20% R<0%
≥15% ≥10% ≥5% 0%
成情况
标准系
1 0.9 0.7 0.5 0.3 0
数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 4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
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核均达到 B 以上,满
考核评级 A B C D 足行权条件。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0 0.5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
事宜。
三、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激励对象离职,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169.21 元/份调整为 88.89 元/份,授予激励对象由 43 名调整为 41 名,
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 823,270 份。
四、 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1、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 股票期权行权期限: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止,具体行
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届时将另行发布自主行权提
示性公告。
3、 行权价格:88.89 元/份。
4、 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41 人,可行权期权数量为 205,817 份,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 0.09%。具体分配如下:
本期可行权数量 本期可行权数量占本
获授的股票期 本期可行权数
职务 占授予股票期权 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
权数量(份) 量(份)
总数的比例 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 823,270 205,817 25% 0.09%
(41 人)
6、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五、 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激励计划所募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所需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激励对象需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为缴纳。
七、 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由公司注销。
八、 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成就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应期间费用,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
权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205,817 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
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并已在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开始进行摊销。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
估值方法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3、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公司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未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十、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均已满足行权条件,行
权条件已经成就,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本次行权的激励对
象均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激励对象在相应的行权期内按规定行权,同
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十一、 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时,监事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可行权的 41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均合法、有效。同
意 41 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内按规定行权。
十二、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