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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瀚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22  

                        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22-098

债券代码:123122            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30 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7 号 2
号楼 6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21,898,80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3.09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的股东 8 人,代表股
份 120,754,58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59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
代表股份 1,144,2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9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144,22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49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144,2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98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小奇先生主持,受新冠疫情
影响,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以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
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
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896,0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2,7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1,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9%;反对 2,7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王安荣律师、文景娟律师以视频方式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