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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瀚微: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瑛)2023-04-15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方瑛作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
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2 年度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11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参加了
上述会议。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
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
用。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对下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1、2022 年 3 月 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2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3、2022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关
于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4)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5)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10)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期及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 11)
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12)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2022 年 5 月 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5、2022 年 5 月 25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
    6、2022 年 7 月 18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7、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4)关
于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8、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1)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3)关于增
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9、2022 年 12 月 6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
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
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建议等,不断推动完善公司考核和激励机制。
    四、对公司调研考察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规范运营状况、内
部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
司的经营治理情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向董事会、管理层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切实履行保护
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本人
对上市公司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
护等相关法规加大了关注。通过对各项法律、法规、行政制度的学历,本人更全面
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
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
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报告。


                                                            述职人:方瑛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