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0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光库科技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光库科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
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
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随着本公司
的业务职能的调整、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内部控制还需不断修订
和完善。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并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
效益原则,对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内部控制
主要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方面。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的2.5%≤错报,税前利润的5%≤错报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1%≤错报<2.5%,税前利润的3%≤错报<5%
一般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税前利润的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 定性标准
①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② 公司更正已签发的财务报告;
③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重大缺陷 ④ 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监督无效;
⑤ 因严重违反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行业财务制度,受到国家机
关在行业以上范围内通报、处罚。
①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按规定披露的;
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③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的;
④ 未对期末财务报告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按直接经济损失参照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 缺乏重大决策审批程序;
③ 关键管理岗位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⑤ 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会计师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1712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光库科技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18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
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要通过查阅光库科技三会资料;查阅分析光库科技内部控制制度
安排,调查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及监督情况;与光库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现场检查内部控制的运行和实
施等途径,从内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等
多方面对光库科技的内部控制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光库科技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珠海光库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保荐机构对《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张翊维 李华忠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