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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库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敖静涛)2021-03-31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在 2020 年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0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作简要汇报。

   一、2020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共 11 次,没有
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每次召开会议之前,获取
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
形。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2020 年 3 次股东大会,在会议上本
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的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0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高管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 2019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2、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3、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承诺、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4、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就调整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5、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
采纳。
       6、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就调整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
纳。
       7、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被公司采纳。
       8、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9、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10、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
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0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并被
公司采纳。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时刻关注公司的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生产经
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讨论,对公司重大投资、
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调研的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规定,在 2020 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关注公
司的日常经营、治理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工作中充分保持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
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年,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 、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议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度,本人诚信、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完善公司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独立公正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敖静涛
                                                                  2021 年 3 月 30 日
                                                         联系邮箱:zhajt@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