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光库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8-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光库科技(30062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威                        联系电话:020-32259103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锦胜                      联系电话:020-3225910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变动情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计划于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将在下半年度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无,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变动事项已及时
                                 披露,具体参见《关于公司股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东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 <三             不适用
                                 方合作协议> 暨公司控制权
                                 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等
                                             公告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2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前实际控制人和发行人的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等关于
                                               是                不适用
股份锁定、持股意向、招股说明书信息
披露等的承诺
2.发行人、前控股股东、前实际控制
人及发行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3.发行人、前控股股东、前实际控制
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承诺             是                不适用
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4.发行人、前控股股东关于股份回购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
                                               是                不适用
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9. 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长沙晟农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               是                不适用
(有限合伙)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0. 华实控股、WANG XINGLONG、
                                               是                不适用
XL Laser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11. WANG XINGLONG、冯永茂、吴玉
玲、XL Laser、PRO-TECH 关于《股份              是                不适用
转让协议》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存在以下中国证监会(包

                                         3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括派出机构)和贵所对本保荐机构或者保荐的公司采取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监管措施的事项:
                             1、2021 年 1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对我公司保
                             荐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
                             出具《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
                             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4 号),认为盛屯
                             矿业 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4 月期间存在关联交易未审
                             议披露,2019 年至 2020 年 1 月存在个别贸易业务不具备
                             商业实质,2018 年、2019 年存在生产成本核算有误、合
                             并抵消有误、往来款抵消有误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
                             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我公司及盛屯矿业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仔
                             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相关人员加强相关
                             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提升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2021 年 1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我公司
                             出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
                             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5 号),上述监管措施
                             认定:私募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
                             履职不谨慎;个别首次公开发行保荐项目执业质量不高,
                             存在对发行人现金交易等情况关注和披露不充分、不准
                             确,对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补贴可回收性等情况核查
                             不充分等问题;公司个别资管产品未按《证券公司定向
                             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规定。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对私募基金托
                             管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深入整改,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流程规范,保障业务规
                             范开展,谨慎勤勉履行职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威                       张锦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