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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库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2022-09-07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珠海光库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
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部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
体情况如下:

    1、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3 位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变更区间            合计变更股数(股)    变更摘要

     1      吴国勤             2022-02-24                       30,000    新股增发

                               2021-11-26                           800     买入
     2      梁锡焕
                         2021-11-29 至 2021-12-3                 -3,100     卖出
                         2021-11-26 至 2022-05-13                 1,900     买入
     3         孙静
                         2021-11-30 至 2022-05-05                  -600     卖出

    经公司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吴国勤是由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股份上市发
生的变更;内幕信息知情人梁锡焕、孙静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其个人独立
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交易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通过其
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
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除了激励对象梁锡焕交易过公司股票外,另有 57 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

票。经公司核查及上述激励对象出具的说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其基于自身

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交易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公司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
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核查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