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士 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士眼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对博士眼镜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4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 民币 9.8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0,853,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309,460.0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0,544,039.95 元。截至 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上述发 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 [2017]00013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4,933,479.94 元,其中: 以前年度(即 2017 年度)投入募投项目 35,178,241.77 元(包括公司于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4,158,746.93 元); 2018 年度投入募投项目 29,755,238.17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112,834,268.58 元,募集资金本金余额应为 105,610,560.01 元,差异 7,223,708.57 元,系理财 收益、手续费支出、银行结息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 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博士眼镜连 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 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7 年 4 月修订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连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99327418 95,821,739.95 86,004,024.47 活期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罗湖 44250100003700000329 24,722,300.00 16,450,835.98 活期 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39180188000051569 50,000,000.00 10,379,408.13 活期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合 计 170,544,039.95 112,834,268.58 注 : 募 集 资 金 本 金 余 额 应 为 105,610,560.01 元 , 与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的 余 额 差 异 7,223,708.57 元,系理财收益、手续费支出、银行结息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 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博士眼镜《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2629 号鉴证 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士眼镜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0,544,039.9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755,238.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933,479.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 可行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 性是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效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否发 (含部分 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3) 用状态日 益 预计 生重 变更) =(2)/(1) 期 效益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0 年 3 1.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否 145,821,739.95 145,821,739.95 22,865,681.55 56,127,123.32 38.49 (7,278,399.89) 是 否 月 14 日 不 2020 年 3 2.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24,722,300.00 24,722,300.00 6,889,556.62 8,806,356.62 35.62 0 适 否 月 14 日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70,544,039.95 170,544,039.95 29,755,238.17 64,933,479.94 38.07 (7,278,399.89)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合计 170,544,039.95 170,544,039.95 29,755,238.17 64,933,479.94 38.07 (7,278,399.8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不适用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直营店建设的实施地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的实施地点,是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 更情况 投资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仅为“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直营店建设的实施地点调整,不会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 用途、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出具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2214 号),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7 年 3 月 14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人 置换情况 民币 1,415.87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17 年 5 月 4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不适用 金额及原因 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及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 向 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112,834,268.58 元,均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 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庆伟 吴 娟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