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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士眼镜: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12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1-042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
事 3 人。其中,监事杨晓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
晓民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杨秋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
金投资部分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和项
目的建设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
展战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投资部分项目延期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投资部分项
目延长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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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
权激励》及公司《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
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
告 编 号: 2021-045 ) 刊 登 于 中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日确定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
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2)除 1 名核心业务人员因正在办理离职手续不符合激励资格,9 名核心
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相符。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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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被授
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条件。
    (4)公司及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
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审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同意以 2021 年 6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5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73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341 名
激励对象授予 396.1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7.81 元/份。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6)
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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