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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士眼镜: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6-28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1-048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6 月 30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57.00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
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1
    2、2021 年 4 月 2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瞧见,符合《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
    3、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
司董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经自查,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
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
予日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 年 6 月 11 日。

                                      2
    (二)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8.73 元/股。
    (五)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限制性股票总数比      告日股本总额比
                                      股)             例                    例
  刘开跃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11.63%               0.12%
             董事、副总经理、
   杨秋                              20.00            11.63%               0.12%
               董事会秘书
  刘之明      董事、副总经理         15.00            8.72%                0.09%
             副总经理、财务总        15.00
  张晓明                                              8.72%                0.09%
                   监
  何庆柏            副总经理         15.00            8.72%                0.09%
  郑庆秋            副总经理         15.00            8.72%                0.0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21
                                     57.00            33.14%               0.33%
            人)
           预留部分                  15.00            8.72%                0.09%
             合计                    172.00          100.00%               1.01%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

果四舍五入所致。

    (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部分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
24 个月、36 个月,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根据
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48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
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七)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
度,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
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
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8%;
             限售期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8%。
首次授予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
的限制性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2%;
             限售期
  股票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6%。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解除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8%;
             限售期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6%。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
                                          4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系
数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60%             0%
       (Y)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例(Y)。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前次已公示情况的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1 年 6 月 12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完全一致。在授予之后的资金缴纳
及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放弃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四、本次首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出具了《博士眼镜连
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资[2021]000448 号),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共计 27 人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570,000.00 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
    ( 一 ) 股 权 激 励 对 象 共 计 27 人 实 际 缴 纳 的 新 增 出 资 额 为 人 民 币
13,706,100.00 元,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股本 1,570,000.00 元,资本公
积 12,136,100.00 元。
    (二)公司本次增资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2,501,597.00 元,累计
股本为人民币 172,501,597.00 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5
期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份       64,997,535       38.03     1,570,000    66,567,535     38.59

    高管锁定股         63,996,893       37.44          -       63,996,893     37.1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000,642     0.59      1,570,000     2,570,642      1.4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934,062       61.97          -       105,934,062    61.41

三、总股本            170,931,597      100.00     1,570,000    172,501,597    100.00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本表中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的数据为准。

    七、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70,931,597 股增加至
172,501,597 股,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不变,将导致其持股
比例减少,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授予完成前               本次授予完成后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ALEXANDER LIU                    44,112,595       25.81        44,112,595         25.57
                 实际控制人
 LOUISA FAN      实际控制人      38,420,935       22.48        38,420,935         22.27

    合计              -          82,533,530       48.28        82,533,530         47.85

    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

所致。

    九、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172,501,597 股,按新股
本摊薄计算,公司 2020 年度每股收益为 0.4010 元。

                                            6
    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份
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均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十一、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二、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大华验资[2021]000448 号)。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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