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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士眼镜: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已取消)2021-07-03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1-050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其中,董事 LOUISA FAN 女士、独立董事王扬女士、
王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ALEXANDER LIU 先生召集和主
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开跃先生、杨秋女士、刘之明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董
事 ALEXANDER LIU 先生、LOUISA FAN 女士与刘开跃先生是一致行动人,上述董
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鉴 于 公 司 2020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656,311,848.94 元 , 净 利 润
60,889,166.85 元,以 2017 年度为基准年(公司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71,321,887.98 元,净利润 45,757,964.66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39.25%,净利润增长率为 33.07%。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考核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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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业绩考核
目标中第②条的规定,即:以 2017 年度为基准年,2020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36%,或 2020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6%,解除当期 80%限售股份。经董
事会审议,认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达成,根据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
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767,61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450%,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符
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6,96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997%;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共计 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0,65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53%。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刊登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开跃先生、杨秋女士、刘之明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董
事 ALEXANDER LIU 先生、LOUISA FAN 女士与刘开跃先生是一致行动人,上述董
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鉴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达成,根据公司层面和
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公司将对以下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需回购注销的数量为 129,242 股,
每股的回购价格为 4.93 元,涉及激励对象为 20 人;(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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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需回购注销的数量为 62,662 股,每股的回购价格为 4.75 元,
涉及激励对象为 5 人。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
的资金总额为 1,137,539.02 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鉴于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170,931,597 元变更为人民币 172,501,597 元,总股本由
170,931,597 股变更为 172,501,597 股。
    另外,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业绩指标已达成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同时,因原 1 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33,026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172,501,597 元变更为人民币 172,268,571 元,总股本由 172,501,597
股变更为 172,268,571 股。
    以上事项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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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编号:2021-054)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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