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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士眼镜: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09-28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1-065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3,026 股,占
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351%。
    2、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份由
172,501,597 股减少至 172,268,571 股。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并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
议案。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233,026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为
170,364 股,回购价格为 4.9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为 62,662
股,回购价格为 4.75 元/股。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现将相关内容公
告如下: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8 日至 2018 年 5 月 7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 年 5 月 14 日,
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
合《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
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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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18 年 6 月 23 日,公司完成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1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
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28 日。
    6、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
    8、2019 年 4 月 19 日至 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9、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
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4 万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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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完成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
授予登记工作。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
授予日为 2019 年 4 月 18 日,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
    11、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完成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全部限制性股票 4 万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并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完成的公告》。
    12、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
售事宜。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的 654,600 股于 2019 年 7 月 9 日上市流通。
    13、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 的 687,329 股 及 预留 授 予 部 分 第 一 个 解除 限 售 的 313,312 股, 即 合 计
1,000,641 股于 2020 年 7 月 1 日上市流通。
    14、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设定的公司 2020 年业绩考核指标由单一目标
线改为区间目标考核,即根据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完成情况来确定可解除限售数量,
并相应修订《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部分内容。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

                                        4
案》。
    15、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
司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条款。
    16、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5 名激
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的 2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
期可解锁共计 516,966 股,预留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共计
250,650 股。本次解除限售合计的 767,616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上
市流通。
    17、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6 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33,026 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 2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70,364 股
进行回购注销,每股的回购价格为 4.93 元;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 5 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2,662 股进行回购注销,每股的回购价
格为 4.75 元。
    18、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6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33,026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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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的原因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
条件已部分达成,根据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公司对不符合解锁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3,026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35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为 170,364 股,回购价格为
4.9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为 62,662 股,回购价格为 4.75
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1,137,539.02 元,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第 177 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和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
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2021 年 9 月 4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博士眼镜连
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资[2021]000650 号),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 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注销完成后股本由
172,501,597 股变更为 172,268,571 股,注册资本由 172,501,597.00 元变更为
172,268,571.00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6
一、限售条件股份       66,064,813     38.30   -233,026   65,831,787     38.21

其中:高管锁定股       64,261,787     37.25         -    64,261,787     37.3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803,026      1.05   -233,026    1,570,000      0.9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436,784    61.70         -    106,436,784    61.79

三、总股本             172,501,597   100.00   -233,026   172,268,571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涉及 26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3,026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1351%。其中:回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21 人,回购股数数量
    为 170,364 股,每股的回购价格为 4.93 元;回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5
    人,回购股数数量为 62,662 股,每股的回购价格为 4.75 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
    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5、《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大华验资[2021]000650 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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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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