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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士眼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16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阅,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关于公司补选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伟先生的提名和表决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
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收到过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伟先生的任职资
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王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扬、王瑛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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