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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士眼镜: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2-059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具体通知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2 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厦 A
座 2201-02 单元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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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ALEXANDER LIU 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8 人,代表股份
80,713,7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14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8 人,代表股份 80,713,71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143%。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
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713,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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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80,713,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713,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713,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713,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713,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713,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713,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4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713,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713,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713,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713,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丁小栩、牛璐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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