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2-069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21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与 股 票 期 权 激励 计 划已获 授但 尚 未解 除 限 售的 限 制性 股票共计 51,2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注】的 0.0296%。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份由 173,216,628 股减少至 173,165,428 股。 2、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注: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指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总股份数量为 173,216,628 股。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 成就,目前处于行权期,公司总股本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会随之变动。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1,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23 元/ 股。截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 1 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 记录。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 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 查,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 2 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 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同日, 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向 3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6.10 万份 股票期权,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的 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 年 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 反馈记录。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 8、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 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1 日。同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 部分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向 54 名激励对 象授予 48.00 万份股票期权,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 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中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1,20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 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对上述 1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则激励 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 4 例(Y)。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 购注销。鉴于限制性股票 4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仅达到部分解除限 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200 股限 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计 51,20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计 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2,418,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 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8.23 元/股(回购价 8.23 元/股 =授予价格 8.73 元/股-2021 年每股的派息额 0.50 元)。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23 元/股,回购数量为 51,200 股,本次用于 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421,376 元,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2022 年 8 月 3 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第 177 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在 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2022 年 10 月 18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博士眼镜 5 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资[2022]000721 号),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已减少股本人民币 51,200 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3,165,428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73,165,428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股份 65,549,590 37.84 -51,200 65,498,390 37.82% 其中:高管锁定股 64,430,390 37.20 - 64,430,390 37.21% 股权激励限售股 1,119,200 0.65 -51,200 1,068,000 0.62% 107,667,0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2.16 - 107,667,038 62.18% 8 173,216,62 三、总股本 100.00 -51,200 173,165,428 100.00% 8 注: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 就,目前处于行权期,公司总股本数量因股票期权行权而发生变化; 2、上表中若出现分项数合计与总数出现差异,均因为四舍五入存在尾差造成。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 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 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 价值。 六、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6 3、《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成就、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大华验资[2022]000721 号)。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