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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捷微电: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8-01-05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18-001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股权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
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
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 月 4 日;

    3、公示途径: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亦在公司内部及公司网站
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或快递方式向监事会
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任职公
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资料。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
心技术(业务)人员。

    4、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列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经核查,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记录计划的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签字页)




监事签字:


薛治祥:


钱清友:


沈   琰:




                                                       2018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