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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捷微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07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18-010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18 年 3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7 日下
午 14 时在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井冈山路 6 号)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
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治祥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
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

    截至目前,激励对象中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根据《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如下: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110.5 万股
调整为 100.14 万股。

    经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
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
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 2018 年 3 月 7 日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关于授予日的规
定。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
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3 月 7 日,向激励对
象共计 90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100.14 万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