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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捷微电: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2-27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本着对股东

和公司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

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

大股东权益。现将 2018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

                           1、《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第三届监
                           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事会第四     2018.3.7
                           2、《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次会议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2、《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4、《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
 第三届监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事会第五     2018.4.11
                           5、《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次会议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的议案
                           7、《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8、《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的预案》的议案

                                      1
                       9、《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8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监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事会第六   2018.4.25
                       的议案
次会议
                       1、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财
第三届监
                       务资助》的议案
事会第七   2018.5.10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
  次会议
                       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
第三届监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事会第八   2018.8.9
                       2、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2.1 发行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定价基准日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 发行数量
                       2.6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2.7 限售期
                       2.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9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上市地点
                       2.11 决议有效期
第三届监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事会第九   2018.9.21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
  次会议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8、审议《关于相关主体承诺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2
                             12、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第三届监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告》
 事会第十    2018.10.25      的议案
   次会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18 年监事会工作履职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态度,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严格履
行监事权,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规和合法
性进行了监督;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的经营活动都积极地参与审核,并提出意见
和建议;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加深对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履职能力。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 2018 年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主动了解和检查公司财
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掌握了公司相关资料和信息。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
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以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并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
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会议,
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
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
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
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强化。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能够得
到有效地执行,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 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存储和使用。报告期内,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
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收购、出售
资产等情况。

    (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将
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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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
下审核意见: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
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
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四、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以当期监督为重点,以制度建
设为保证,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规范监督为目标,以保障发展为根本,努力拓展工作
领域,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担负起
维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进一步发挥监事会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地发展。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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