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3000号101办公楼1楼多功 能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善兵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264,181,3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80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61,418,3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3.24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762,95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56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523,2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71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60,3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762,9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562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 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64,178,2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 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20,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120%;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64,178,2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 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20,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120%;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4,178,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0,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120%;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4,178,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0,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120%;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4,178,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0,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120%;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4,178,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0,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120%;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4,178,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0,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120%;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178,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0,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120%;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180,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 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2,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773%;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178,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0,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120%;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180,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 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2,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773%;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17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 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19,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921%;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178,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0,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120%;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178,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0,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120%;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178,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0,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120%;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180,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 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2,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773%;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控制度的 议案》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61,43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2%; 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8%;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8,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2.1082%;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918%;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61,43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2%; 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8%;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8,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2.1082%;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918%;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61,43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2%; 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8%;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8,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2.1082%;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918%;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61,43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2%; 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8%;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8,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2.1082%;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918%;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61,43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2%; 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8%;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8,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2.1082%;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918%;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61,43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2%; 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8%;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8,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2.1082%;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918%;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61,43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2%; 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8%;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8,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2.1082%;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918%;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61,43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2%; 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8%;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8,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2.1082%;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918%;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61,43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2%; 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8%;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8,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2.1082%;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918%;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61,43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2%; 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8%;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8,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2.1082%;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918%;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261,43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2%; 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8%;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8,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2.1082%;反对2,74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918%;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启星律师事务所虞忠红律师、曹玉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启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