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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捷微电:捷捷微电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2021-07-03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1-064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9 号)同意注册,
公司发行面值总额为 1,195,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5,318,454.4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69,681,545.5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容诚验字[2021]21620015 号)。公司已将上
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各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号                                                 金投资金额        资金额
      功率半导体“车规级”封测产
 1                                  133,395.95      119,500.00          116,968.15
              业化项目
            合计                133,395.95     119,500.00      116,968.15



    三、调整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
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益。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本次
调整是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
据募投项目和实际募集资金等客观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
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