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在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邓爱国、陈琦胜、黄反之 2018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