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12-17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万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万兴科技拟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36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55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331,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1,376,415.09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623,584.91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11日出
具的《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后股本验资告》
(大华验字〔2018〕000017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
用不超过 2.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 个月以内)的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此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具体详情如下:
实现收
序 产品 金额
受托人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益
号 类型 (万元)
(万元)
上海浦东发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
展银行股份 行利多多对公结
1 性存 18,000 2018.2.9 2018.5.10 204.75
有限公司拉 构性存款固定持
款
萨分行 有期 JG902 期
中国银行股
中银保本理财- 保证
份有限公司
2 人民币按期开放 收益 2,700 2018.2.12 2018.5.14 24.23
拉萨市柳梧
【CNYAQKF】 型
支行
上海浦东发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
展银行股份 行利多多对公结
3 性存 17,000 2018.5.15 2018.8.14 193.33
有限公司拉 构性存款固定持
款
萨分行 有期 JG902 期
中国银行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 结构
份有限公司
4 限公司单位结构 性存 2,800 2018.6.19 2018.9.18 26.91
拉萨市柳梧
性存款 款
支行
上海浦东发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
展银行股份 行利多多对公结
5 性存 17,000 2018.8.15 2018.11.13 184.92
有限公司拉 构性存款固定持
款
萨分行 有期 JG902 期
中国银行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 结构
份有限公司
6 限公司单位结构 性存 2,700 2018.9.28 2018.12.27 未到期
拉萨市柳梧
性存款 款
支行
上海浦东发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
展银行股份 行利多多对公结
7 性存 13,000 2018.11.16 2019.2.14 未到期
有限公司拉 构性存款固定持
款
萨分行 有期 JG902 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15,700万元,皆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决议授权范围内。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9,925.5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720.08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其
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15,700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及投产使用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使用的计划,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有保本约定、流动性
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据此,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7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
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效控制公司资金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将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必须
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5、决策及实施方式
(1)授权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
文件的签署,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
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3)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将及时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
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
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
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短期(12个月以内)的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2、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效控制公司资金风险的前提
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17,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
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
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在额度
范围内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并由公司财务部门
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短期(不超过一
年)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柒仟
万元(1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
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
1、万兴科技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
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林证券对万兴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书茂
保荐代表人:
赵桂荣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