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01-10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1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张愚先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朱伟先生、孙淳先生、陈江江先生,特定
股东宗佩民先生、傅宇权先生、梁英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投资”)、北
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成长”)、张愚,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朱伟、孙淳、陈江江,特定股东宗佩民、傅宇权、梁英智分别出
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的股东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任职/股东情况 持股总数(股) 股份来源
本比例
公司首次公开
华睿投资 持股 5%以上股东 8,707,120 10.7307%
发行前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
和谐成长 持股 5%以上股东 8,571,430 10.5635%
发行前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
张愚 持股 5%以上股东 8,400,370 10.3527%
发行前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
朱伟 董事、研发总监 573,360 0.7066%
发行前股份
董事、董事会秘 公司首次公开
孙淳 300,000 0.3697%
书、财务总监 发行前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
陈江江 监事会主席 300,000 0.3697%
发行前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
宗佩民 特定股东 1,404,300 1.7307%
发行前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
傅宇权 特定股东 843,430 1.0394%
发行前股份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1
公司首次公开
梁英智 特定股东 300,000 0.3697%
发行前股份
合计 29,400,010 36.2327%
注:上述股份现处于限售阶段,将于上市流通后开始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持股5%以上股东华睿投资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平台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868,520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上述股份现处于限售阶段,将于上市流通后开始减持(在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
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即: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8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股份上市流通后且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月个月内实施(即:2019 年 1 月 18 日至 7 月 17 日);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持股5%以上股东和谐成长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平台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8,571,430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5635%;上述股份现处于限售阶段,将于上市流通后开始
减持(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1
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即: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8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股份上市流通后且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即:2019 年 1 月 18 日至 7 月 17 日);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的,在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
定,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经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备
案认定,作为符合相关条件(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申请材料受理日,和谐成长对本公司投资期限已超过 48 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
在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持股5%以上股东张愚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人个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434,260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上述股份现处于限售阶段,将于上市流通后开始减持(在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
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即: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8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股份上市流通后且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实施(即:2019 年 1 月 18 日至 7 月 17 日);法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1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93,34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0.3615%;(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朱伟 143,340 0.1767%
2 孙淳 75,000 0.0924%
3 陈江江 75,000 0.0924%
合计 293,340 0.3615%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即: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8 月 10 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
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五)特定股东宗佩民、傅宇权、梁英智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人个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926,015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3736%;上述股份现处于限售阶段,将于上市流通后开始减
持(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1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宗佩民 1,404,300 1.7307%
2 傅宇权 421,715 0.5197%
3 梁英智 100,000 0.1232%
合计 1,926,015 2.3736%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
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即: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8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股份上市流通后且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实施(即:2019 年 1 月 18 日至 7 月 17 日);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1)宗佩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傅宇权先生和梁英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一)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股东华睿投资、和谐成长、张愚、宗佩民、傅宇权、朱伟、陈江江、孙
淳、梁英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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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直接或通过家兴投资、亿兴投资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朱伟、孙淳、陈江江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
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可
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
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
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二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朱伟、孙淳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
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
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发行
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8 年 7 月 18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所
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
相关规定。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计划的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华睿投资、张愚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需
减持股份的,将分步减持上市之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且每次转
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在本公司(或本人、本
合伙企业)拟转让所持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时,如持股 5%以上,本公司
(或本人、本合伙企业)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公司主要股东和谐成长承诺:本企业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期间,在本企
业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本企业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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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
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后续追加与股份
锁定相关的承诺。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5%以上股东华睿投资、和谐成长、张愚,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朱伟、孙淳、陈江江,特定股东宗佩民、傅宇权、梁英智已严格履
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
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持股5%以上股东华睿投资、和谐成
长、张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伟、孙淳,监事陈江江,特定股东宗佩民、傅
宇权、梁英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上述待减持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成限售股解禁程序,公司将按规定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张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朱伟先生、孙淳先生、陈江江先生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1
3、特定股东宗佩民先生、傅宇权先生、梁英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