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9-02-25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1)。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睿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8,52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股东宗佩民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1,404,3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07%)。其中,采取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实施(即: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8 月 10 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
于股份上市流通后且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即:
2019 年 1 月 18 日至 7 月 17 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
间除外。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华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2 月 22 日期间,华睿投资及其一
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11,4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本比例(%)
2019.2.12
华睿投资 集中竞价 至 54.57 407,100 0.5017
2019.2.22
2019.2.11
宗佩民 集中竞价 至 52.13 404,300 0.4983
2019.2.22
合计 - 811,400 1.000
截止 2019 年 2 月 22 日,华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共 81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减持价格区间:43.82 元至
60.18 元。其中,华睿投资减持次数为 6 次,减持均价为 54.57 元/股,宗佩民
减持次数为 10 次,减持均价为 52.13 元/股。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名称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707,120 10.7307 8,300,020 10.2290
华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707,120 10.7307 8,300,020 10.2290
投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404,300 1.7307 1,000,000 1.2324
宗佩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04,300 1.7307 1,000,000 1.23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10,111,420 12.4614 9,300,020 11.4614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计算依据公司总股本为 81,142,000 股。
(2)表中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股东华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
情况,亦不存在违反华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2、股东华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
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后,股东
华睿投资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3、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华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将遵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减持计划内容,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股东华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
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