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2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在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即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
会”),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并以专人口头传达等方式向全体
董事送达。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D 座 10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吴
太兵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吴太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太兵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吴太兵(主任委员)、张铮、陈琦胜;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琦胜(主任委员)、黄反之、张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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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委员:陈琦胜(主任委员)、黄反之、胡立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反之(主任委员)、陈琦胜、胡立峰;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各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保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持续进行,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聘任。
(1)聘任吴太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胡立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3)聘任吴炜先生为公司研发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2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吴太兵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
硕士,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副会长。1996
年-2002 年历任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分行系统工程师、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软件工程师、广州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产品经理、深圳市东软科技有限公
司高级软件工程师,主要从事软件研发工作;2003 年筹建万兴有限,担任董事
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太兵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5,642,850 股,通过深圳市亿
兴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470,410 股,通过深圳市家兴投资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368,000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3,481,26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8.9384%。吴太兵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亿兴投
资、家兴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吴太兵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太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2、胡立峰先生: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
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2006 年-2007 年任中联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经理,主要负责审计工作;2008 年-2010 年任深
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项目投资和投后管
理工作;2010 年 8 月-2015 年 10 月任深圳力合光电传感股份公司,历任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证券法务事务;2015 年 11
月-2016 年 10 月任深圳市衡泰信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主要负责公司会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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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工作,2016 年 11 月-2019 年 2 月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
监、审计总监、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证券法务事务;
2019 年 2 月加入万兴科技,现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胡立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胡立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胡立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3、吴炜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计算机科学与技
术专业学士学位。2004 年 2 月-2009 年 4 月任深圳市烈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开发
部经理;2009 年 5 月加入万兴科技历任研发部经理、部门总监,现任本公司研
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吴炜先生通过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20,000 股,通过深圳市亿兴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80,000 股,合
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97%。吴炜先生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吴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