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23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提名
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核公司聘任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淳先生的工作履历和能力水
平,一致认为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经核查,我们同意聘任孙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陈琦胜、黄反之
2020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