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关于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2020-03-02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概述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兴科技”)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
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作为有限
合伙人与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睿银”)等合作设立
股权投资基金。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2019-087、2019-094)。
2019 年 10 月 21 日,杭州华睿嘉银扩大基金规模并变更合伙人,新引进浙
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产业基金”)和自然人余明作为有限合伙
人,原有限合伙人俞海平变更为其投资的杭州透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总额由 15,000 万元增加至 22,000 万元,各合伙人已重新签订了《杭州华睿
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并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完成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126、
2019-129)。
二、 关于投资基金增资和新增合伙人的情况
近日,杭州华睿嘉银召开了合伙人会议,基于投资基金未来发展需要,经全
体合伙人一致通过,同意扩大基金规模并新增合伙人,具体信息如下:
1、为保证基金运作规模及优化合伙人结构,经基金各合作方协商,决定通
过扩大基金规模及引进新合伙人的方式,对投资基金追加3,000万元投资,新引
进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市引导基金”),由杭州高科技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高投”)代表市引导基金向本合伙企业出资3,000
万元,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原合伙人不增加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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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合伙人已就上述事项重新签订了《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
3、本次变更后,杭州华睿嘉银认缴总额由22,000万元增加至25,000万元。
三、新增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新增合伙人
名 称: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39582569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恺秉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1,367.70 万元
成立日期:2008 年 4 月 9 日
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50 号创新大厦 1908 室
经营范围:服务,创业投资管理
主要股东: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持有基金合作方股份或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的情
况,以及在投资基金中任职的情况。
四、本次增资及新增合伙人前后的出资情况
新增合伙人前 新增合伙人后
合伙人
名称 出资额 出资方 出资额 出资 缴付期限
性质
万元 式 万元 方式
浙江富华睿 已出资 125 万元,其他 125 万
普通合
银投资管理 250 货币 250 货币 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缴付
伙人
有限公司 完毕
浙江省产业 已出资 3125 万元,其他 3125
有限合
基金有限公 6,250 货币 6,250 货币 万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缴
伙人
司 付完毕
杭州高科技 2020 年 3 月 12 日前出资 1500
有限合
创业投资管 - - 3,000 货币 万元,其他 1500 万元于 2020
伙人
理有限公司 年 6 月 30 日前缴付完毕
已出资 1550 万元,其他 1550
有限合
寿志萍 3,100 货币 3,100 货币 万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缴
伙人
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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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华睿钻
已出资 1100 万元,其他 1100
石投资合伙 有限合
2,200 货币 2,200 货币 万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缴
企业(有限 伙人
付完毕
合伙)
浙江华睿泰 已出资 850 万元,其他 850 万
有限合
银投资有限 1,700 货币 1,700 货币 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缴付
伙人
公司 完毕
已出资 750 万元,其他 750 万
有限合
蒋仕波 1,500 货币 1,500 货币 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缴付
伙人
完毕
杭州文广投 已出资 750 万元,其他 750 万
有限合
资控股有限 1,500 货币 1,500 货币 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缴付
伙人
公司 完毕
已出资 500 万元,其他 500 万
有限合
石军 1,000 货币 1,000 货币 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缴付
伙人
完毕
已出资 500 万元,其他 500 万
有限合
郑建立 1,000 货币 1,000 货币 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缴付
伙人
完毕
万兴科技集 已出资 250 万元,其他 250 万
有限合
团股份有限 500 货币 500 货币 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缴付
伙人
公司 完毕
浙江申科控 已出资 250 万元,其他 250 万
有限合
股集团有限 500 货币 500 货币 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缴付
伙人
公司 完毕
杭州广沅投
已出资 250 万元,其他 250 万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500 货币 500 货币 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缴付
(有限合 伙人
完毕
伙)
宁波景秀乾
已出资 250 万元,其他 250 万
呈投资合伙 有限合
500 货币 500 货币 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缴付
企业(有限 伙人
完毕
合伙)
已出资 250 万元,其他 250 万
有限合
杨莲芬 500 货币 500 货币 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缴付
伙人
完毕
杭州透视投
已出资 250 万元,其他 250 万
资管理合伙 有限合
500 货币 500 货币 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缴付
企业(有限 伙人
完毕
合伙)
已出资 250 万元,其他 250 万
有限合
余明 500 货币 500 货币 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缴付
伙人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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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000 - 25,000 - -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伙目的
通过从事对以浙江省为重点区域、符合政策导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退出
渠道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其他领域的企业进行直接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债转股投资)
为主的投资事业,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为推动
高新技术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
根据风险控制和分散的原则,结合《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
《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运作方案》、《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有关
规定,投资方向应符合《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运作方案》、《杭州市创业投资引
导基金管理办法》的原则要求,重点投资浙江省范围内对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具
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创新项目和创新型企业,科创板重点培育企业,以及种子
期、初创期、成长期等创业早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二) 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5年,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
据项目进展状况或实际经营状况决定适当延长经营期限,作为补充退出期,但最
长不超过2年。
(三)基金管理模式
1、执行事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由普通合伙人浙江富华睿银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人和管理人,负责项目投资管理,投资收益分配的
实施,相关事务管理、控制、运行以及决策等,并应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作
为本基金唯一管理人,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不得再委托任一第三方企业或个
人作为管理人。
2、关键人士:
宗佩民、张旭伟先生。经全体合伙人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
人同意,关键人士可以补充或更换。如任一关键人士出现停止任职、死亡或是永久
性的丧失工作能力等不能继续为本合伙企业进行服务的情形,则构成“关键人士事件”。
发生关键人士事件后,投资期应当中止。在投资期中止期间,本合伙企业不
能进行投资活动,仅能从事投资期后的活动。普通合伙人应在发生关键人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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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及时书面通知各有限合伙人,并应在投资期中止之日起 120 日内提出替代关键
人士的议案供讨论,经包括省产业基金、杭高投在内的持有本合伙企业合伙权益
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批准后本合伙企业投资期延续;如果普通合伙人
没有在 120 日内提出获批准的议案,则有限合伙的投资期提前届满,有限合伙不
能再继续投资。
省产业基金、杭高投有权分别根据《浙江省转型升级基金管理办法》、《杭州
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独立地对该替代关键人士进行评定。若在关键人士
事件出现之日起 120 日内省产业基金未认可替代关键人士方案,则省产业基金及杭高
投均有权要求本合伙企业提前结束投资期,省产业基金及杭高投的决定不受前款“持有本
合伙企业合伙权益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批准”的约束。
提前结束投资期之情形发生时,若省产业基金、杭高投认为必要,还有权要求
提前退出合伙企业(“提前退出事件“)。届时,本合伙企业银行帐户的资金扣除应由合
伙企业承担的直接费用开支(不含未支付投资款和管理费)后的资金,应优先用于支
付省产业基金和杭高投提前退出所需的资金。
当因关健人士事件发生而出现“提前退出事件”时,省产业基金、杭高投享有
优先退出、清偿权。
3、投资决策:投资基金设立投资委员会负责投资决策,投资委员会由12名
成员组成,其中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推荐1名,由有限合伙人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推
荐1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及更换由合伙人会议过半数表决通过。投资基
金对项目进行投资决策,需由全体投资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出席,并经出席会议的
投资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表决同意通过方为有效;省产业基金、
杭高投各获得一个观察员席位,观察员对项目不做商业上判断,主要对项目是否
属于省创新引领基金及杭高投限制产业、返投比例是否符合约定等方面行使一票
否决权。
4、管理费:自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起始之日起算,在经营期限内按年度预付
当年的管理费(在每年1月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按照本合伙企业总实缴出
资额的 2%向管理人支付年度管理费。
5、资金监管: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设立募集结算资金
专用账户,统一归集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合伙人分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
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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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出资后收益”,
每期资金全部缴纳作为该期资金的计算起始时间。达到门槛收益率后,就整体收
益在GP与LP间以2:8分配,省产业基金、杭高投享有优先分配权。出现亏损由全
体合伙人按各自认缴出资比例承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 入伙、退伙及财产份额的转让机制
1、普通合伙人不得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向其他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同时,在
省产业基金退伙或者转让其财产份额前,宗佩民不得丧失在普通合伙人中的实际控
制人地位,否则,省产业基金及杭高投均有权选择减资退伙或者要求合伙企业进入
清算程序。
2、根据《浙江省转型升级基金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运作方
案》的要求,省产业基金参与本合伙企业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若省产业基
金减资退伙方式退出,合伙企业未分配资金享有优先分配权;转让方式退出,无需
其它合伙人同意,且其他合伙人无优先购买权。受让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合格投资
人要求的。
3、根据《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杭高投参与本合伙企业
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杭高投退出时可采用转让出资份额或减资退伙方式进行。
4、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财产份额。
(五)审计监督
普通合伙人原则上应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
验的本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六、投资基金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基金增资并引入新合伙人,有利于保证投资基金的运作,提高投资项目
的能力和促进项目的顺利完成,为投资基金全体合伙人创造更多的价值。本次投
资基金增资及新增合伙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投资基金后续的进展情况,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等相关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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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商变更事项
上述事项,已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杭州市余
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八、备查文件
1、 《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 《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