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签署《深圳市亿图软件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 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股权收购协议第八条部分条款的调整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我们认为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二》 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签署本次《关于深圳市亿图 软件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独立董事:陈琦胜、戴扬 2021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