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17
华瑞电器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诚信勤勉,坚持原则,严格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要求,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切实维护股东权益。通过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检查财
务资料、实地考察、与股东职工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
了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发挥监事会职能,为公司健康持续
发展保驾护航。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7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审议及会议资料的签
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关于<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
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申报财务报告(更新 2016 年报)
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
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文件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决策合理、科学、程序合法。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控制体系及有关制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
的各项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
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
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所
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审议了《2017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
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事项已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与其他关
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均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资金往来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股东权益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6、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带外担保情况,也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
及资产置换情况。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
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
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检查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
查,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9、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关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监事
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忠实履行自身职责,通过学习新知识,巩固自身专业能力,开展调查研究;
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
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