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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5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按照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孙瑞良先生、孙瑞娣女
士、蒋成东先生、钱盛超先生、宋侃侃先生、陈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孙瑞良先生、孙瑞娣女士、蒋成东先生、钱盛超先生、宋侃侃先生、陈璐女士,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
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按照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郑曙光先生、孙建红女
士、杨华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杨
华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曙光先生、孙建红女士、杨华军先生,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华军               孙建红                     郑曙光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