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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9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入伙杭州申通物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杭州胜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0,000 万元入伙杭州
申通物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行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公司
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入伙,其承担的风险有限;本次投资有利于借助专业团队拓展
公司投资渠道,不会对公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杭州胜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入伙杭州申通物联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本页以下无正文)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华军               孙建红                     郑曙光




                                                     2018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