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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瑞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华军)2020-04-27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华军)
公司董事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华军,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在 2019 年度工作中,
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董事会会议,二次股东大会(包括一次年度股
东大会及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
责,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式参加会     次数
                                            议次数

  董事会          4            1              3          0          0

 股东大会         2            2              0          0          0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9 年 4 月 19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授权、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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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独立意见。
    2、2019 年 8 月 23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增补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变更会计政策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9 年 12 月 30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半年度、季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查阅。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涉及董事候选人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均
能认真审阅候选人资料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
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公司的研发方向、市场
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9 年任职期间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
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
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进行现场调研,调查、获取
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
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


                                    2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19 年度,本人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它事项提出
异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
    2020 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秉承对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高度负责的理念,勤勉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
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杨华军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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