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14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豁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
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
定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会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发表意见。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华军 孙建红 郑曙光
2020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