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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瑞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华军)2021-04-26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华军)
公司董事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华军,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在 2020 年度工作中,
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包括一次年度股东
大会及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
责,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式参加会     次数
                                           议次数

  董事会          7             4           3          0          0

 股东大会         2             1           0          0          1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0 年 2 月 21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闲
置土地出让暨旧厂房拆迁协议终止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4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财务总监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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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0 年 4 月 23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授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0 年 8 月 14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20 年 9 月 11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豁免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20 年 12 月 12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表、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查
阅并审议。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
对公司补选了四名非独立董事及两名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并对公司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和标准提出建议。本人按照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对涉及董事候选人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均认真
审阅候选人资料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
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公司的研发方向、市场
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0 年任职期间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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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
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
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学习了宁波证监局和上市公司协会联合印制的《内幕交易
警示教育手册》,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履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杨华军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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