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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瑞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荣晖)2023-04-28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荣晖)
公司董事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荣晖,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的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
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
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1 次年度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列席 3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形
    1、2022 年 1 月 10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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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2 年 2 月 15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终
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相关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2 年 4 月 24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的情形
    1、2022 年 1 月 12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2 月 18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相关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22 年 4 月 25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29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并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确认,对 2022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
进行了审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2 年度,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公司
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
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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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二)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
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
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
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参加宁波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最
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2、2022 年度任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提议聘用
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认真、勤勉、尽责的
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的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好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张荣晖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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